长江商报消息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是体育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也是全民健身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11月12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备战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由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主办,海南省政府、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府承办的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下称大会)将于11月22日至30日在海南省三亚市举行。目前,湖北组团参加运动会各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
今年7月8日至13日,在新疆伊犁州昭苏县举办的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马上项目比赛中,湖北获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实现了首战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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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民族运动员参赛
按照大会组委会要求,湖北已完成了运动员、教练员、领队等人员报名工作,湖北代表团共计391人,其中包括汉、土家、苗、回、壮、满、畲、侗、蒙古、彝、维吾尔、哈萨克、布依、瑶、藏、佤、黎、水、仡佬、裕固等20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员占代表团总人数的61%。
本届大会上,全国共有各民族运动员6960人将参加18个竞技项目和表演项目的比赛。湖北将派出278名运动员参加13个竞赛项目(高脚竞速、板鞋竞速、珍珠球、蹴球、陀螺、毽球、押加、独竹漂、民族武术、民族马术、民族式摔跤、民族健身操)和7个表演项目(连枷打谷、旱船竞速、竹马球、晒秋、赶会忙、斗牛、顶瓜瓜)的角逐。这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既是体育大家庭的重要一员,也是全民健身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珍珠球、龙舟、民族健身操等竞技项目以及所有的表演项目,都需要由多名各民族运动员共同完成,较好的诠释了各族群众交往交流、团结一心、携手奋进的精神风貌。
设最高8万元个人专项奖励
将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编成全民健身项目,是推动中华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湖北在推动少数民族全民健身方面一直非常努力,长期致力于少数民族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将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创编成全民健身项目,不断丰富湖北全民健身项目的内涵,充分展示湖北民族体育工作的一大特色和亮点。
2020年4月,经湖北省政府同意,湖北省民宗委、省财政厅、省体育局联合印发了《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湖北代表团奖励办法(试行)》,该奖励办法借鉴了《湖北省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结合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特点,制定了湖北组团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奖励原则、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及相关要求。
其中,办法奖励范围不仅涵盖前8名运动员(一等奖奖励标准为8万元)、教练员、领队,还对运动员所在单位、科研医疗等辅助人员给予奖励,是在全国范围内少有的对代表团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实施奖励的规范性文件。该办法的出台,对于湖北参赛运动员和参赛集体积极备战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取得优异成绩将产生积极的激励作用。
据悉,湖北代表团参加的12个竞赛项目中,高脚竞速在近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共夺得14个一等奖、1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的优异成绩,是湖北夺取一等奖的重点优势项目。蹴球、陀螺、毽球、民族武术、民族式摔跤、板鞋竞速等项目均在历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获得过一等奖,都具备夺取一等奖的实力。
押加、龙舟、独竹漂、珍珠球、民族健身操等项目的运动员也在刻苦训练,努力提升运动成绩,力争在本届运动会上实现一等奖零的突破。
目前,湖北代表团各个项目的教练员、运动员正在积极备战中。
●长江商报记者 李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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